9th, 10th, 11th days


再次抱怨一下,我這趟旅程非常能夠體會「女人、小孩都是難以應付」這樣的論調,感覺在小孩子以極度不尊重的相處模式下,與反覆探討男女關係的長輩們,這樣的雙重煩躁下,耐性是會被慢慢消耗光的……。

在這邊的時日裡,我好像能夠理解極限或者是瓶頸這樣的事實,在排球場的時候,我總是希望自己能像某些人一樣能夠謹慎而從容,用自己的力量打一場漂亮的球,而不是在那邊邊角角之處,想盡辦法期待對方的失誤,以滿足自己對於勝利的渴望。那種對於事物的期盼,就像是一塊浮木以近乎零的速率朝著遠方的孤島飄移,在看似永不停止漂浮的路途上,大部分時候都是孤寂,或者會出現無來由的念頭,「也許放棄比較好」這樣近乎沈沒的說詞。而我總是這樣毫無間斷的詢問自己:「為什麼我總是沒辦法打好球」、「為什麼我總是沒辦法彈好琴」,「為什麼程式總是找不到適當的寫法呢」?好像在我面前總是充斥著太多的瓶頸,在我想要努力付出的時候,又會冒出這樣的念頭,「你努力會有什麼收穫呢?會不會又只是白忙一場」。

我最近心情不好。

9th day:

在結束 Las Vegas 的旅途之後,我們先去接小笨頭,然後在San Francisco稍微晃了一下,San Francisco 最為著名的應該就是他那陡坡式的街道,如果你有幸從山坡上道路往下行駛,經過那V字型的道路時,彷彿是坐雲霄飛車般從上而下又而上,一邊眺望底下的車流,那真的是一種奇異的感覺。

The Walter S. Johnson Park是 The Rock拍攝的地點之一,我們在這邊也只是繞了一圈,稍微看看。不過剛好看到有人騎 Strida歐,所以就趁著主人不留意的時候偷偷拍了起來 Orz。

我們在San Francisco待的時間並不多,主要還是看看 Bay Bridge,Golden Gate Bridge。Golden Gate Bridge是真的非常的長,除了車道外,他還劃分兩條特別的車道,分別給行人以及腳踏車用。除此外,我真的覺得美國人是非常熱愛運動的民族歐,你可以在橋上看到人們騎著自行車、慢跑、只有我們這些懶惰鬼才倚靠著車輛,毫不費力的行駛到對岸。

不過據說 Golden Gate Bridge 是個自殺盛地 ?!

uno 實在是一個很刺激的活動 XD

10th day

下午持續逛街……晚上送小笨頭回學校。 (如果要用一句話說明的話大概是這樣。)

我妹找個叫做 Abercrombine & Fitch的品牌找了老半天,其實我覺得還好而已 Orz 這邊的 Apple 超大,到處都可以看到ipod的廣告,不過對我實在沒有什麼吸引力……。

美國人好像很愛逛 mall,旁邊的macy’s百貨公司就可以說是門可羅雀,而且每個人都是大包小包的,會不會美國人也是「月光族」呢?也許是因為他們老年年薪的制度作得很完善,所以他們才能這樣盡情的享受人生吧!其實這樣也不錯,反正錢財這樣的東西生不帶來、死不帶去的。

逛到書店時候Harry Potter 6幾乎是賣的差不多了,我只是去買了一杯 Starbucks連櫥窗裡的樣書都賣掉了……哈利波特的魅力可見一斑。

美國有號碼可攜了,這好像也不是新聞了 XD

11th day

在電腦前面看颱風的新聞,tunnel回學校看民視,我把看完了,然後在心中定下一個誓言,「我一定要再把這本書好好看過一遍」,我非常喜歡吉本芭娜娜那樣意向清晰又不流於繞口的敘述與比喻,就像輕輕道出你心中想像的那份比喻,貼切而服貼,看完只覺得無比的舒暢。

然後被小孩子弄到煩了、怒了,我的修養和高中的時候絲毫沒有進步,然後又回到電腦前,逕自作自己的事情。

要回去了,實驗室的工作要認真去做了,旅行的照片總共有500多MB,每一張照片都是一個故事。我們來來去去美國那麼多趟,我和我的家人都有自己回憶的一個版本,無論清晰或是模糊,我們唯一共同的部分,也許是我眼前那紛羅萬象的照片。過了十年、二十年,不隨著時間流轉而改變的攝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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